各党支部、各部门、旗下各机构:
现将《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2020年对口帮扶甘洛县新市坝镇约子村总体规划》已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通知》(川国资委〔2016〕3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提升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水平,经公司党委研究,结合产业基金集群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省国资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省纪委监察厅与省国资委提出的省属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洁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意识还不够到位、公司内部纪检监察机构还不够健全等问题,为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扎实推动系统防治腐败工作,助推产业基金集群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紧密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紧盯党风廉洁建设薄弱问题及其具体表现,着力解决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薄弱问题,逐项梳理并落实工作提升措施。二是坚持举一反三。主动对照省纪委监察厅与省国资委提出的省属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洁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深入查找和整改公司的具体问题、个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和自身问题一并解决。三是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列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紧扣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四是坚持严肃问责。对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专项工作推进不力、提升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组织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推动公司各级党组织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担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做到干净干事、廉洁从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着力抓好源头治理,注重发挥效能监察与审计监管作用,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业管控机制和良好环境。继续巩固深化“三转”,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队伍,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在推动产业基金集群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上见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出台实施意见。
牵头领导:刘 嘉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完成期限:2016年6月底前
2.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产业振兴基金党风廉洁与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考核内容,完善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党风廉洁建设考核方式,督导责任落实。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5月底前
3.修订完善《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实完善公司主要负责人向省国资委述责述廉和公司其他班子成员、部门及旗下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公司党委述责述廉制度内容。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6月底前
4.完善廉洁谈话和约谈日常管理。建立廉洁谈话和约谈记录台帐,及时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谈话,通过集中谈话、个别谈话方式对公司部门和旗下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谈话和约谈。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6月底前
5.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与旗下机构,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7月底前
(二)抓实抓牢廉洁教育监督,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严格遵守《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践行“三严三实”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牵头领导:刘 嘉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底前
7.深化廉洁教育和培训。将廉洁教育纳入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基金工作特点,分层分类组织专题培训。6月底和11月底前开展党风廉洁与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各1次,并结合《准则》与《条例》学习,开展党风廉洁与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
完成期限:2016年11月底前
8.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建立管理人员和重要部门负责人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备案、任职回避等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与抽查核实、决策事项履职记录等制度;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牵头领导:刘 嘉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9.完善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开展领导干部廉洁承诺践诺,签订2016年度廉洁承诺书,梳理并完善领导干部个人廉洁档案。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7月底前
10.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宣传贯彻,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国资委“八项规定”专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7月底前
11.贯彻落实《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洽谈、员工福利等制度规范。
牵头领导:赵 勇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完成期限:2016年8月底前
(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着力抓好源头治理
1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等决策执行监督主体议事规则、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理清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能职责和权责边界,确保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牵头领导:赵 勇 高书美
责任部门: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完成期限:2016年7月底前
13.健全议事规则及决策保障机制。修订《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暂行规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议事规则,研究建立以投资权、选人用人权和大额资金使用权为核心内容的权力清单。
牵头领导:赵 勇 高书美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风控合规部
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14.建立健全“四资一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保障、过程评估纠错等监管制度。
牵头领导:林 罡 高书美 孙幼岩
责任部门: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风控合规部 财务管理部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15.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充实董事会力量,配齐人员,专司其职,减少兼任;提高市场化公开选聘力度,出台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
牵头领导:赵 勇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部
完成期限:2016年8月底前
16.探索研究集团化管理模式,强化公司的集团管控。
牵头领导:林 罡 段 朋
责任部门:业务管理部
完成期限:2016年9月底前
17.加强对旗下机构资产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牵头领导:高书美 孙幼岩
责任部门:风控合规部 财务管理部
完成期限:2016年9月底前
18.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廉洁风险点的查找,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业务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编制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强化分权、限权和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牵头领导:杨 全 高书美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风控合规部
完成期限:2016年9月底前
19.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监督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
牵头领导:高书美
责任部门:风控合规部
完成期限:2016年7月底前
20.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职、渎职责任追究问责机制,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问责试行办法。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四)整合监督手段,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21.加强专项监督。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划分细则,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牵头领导:杨 全 高书美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风控合规部
完成期限:2016年11月底前
22.完善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探索与审计厅、省国资委及四川发展的审计中介资源的共享共用。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23.建立健全监事选派管理制度,探索公司对全资、控股、主导企业派出监事人选的提名、考察和管理办法。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7月底前
24.加快推进公司OA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省国资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综合监管和运用。
牵头领导:高书美
责任部门: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五)继续巩固深化“三转”,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25.完善公司纪委组织结构,提请省国资委纪委增补纪委副书记及纪委委员,建立纪检监察备用人选库。
牵头领导:赵 勇 杨 全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6月底前
26.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出台纪检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的规定;落实“三转”要求,细化公司纪检机构监督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牵头领导:赵 勇 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
完成期限:2016年6月底前
27.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梳理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10月底前
28.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短信提醒,结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设监督举报电话与监督举报邮箱,探索建立微信举报渠道,对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小官巨腐,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私办企业、同业经营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核、治理。
牵头领导:杨 全
责任部门:纪检审计部
完成期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落实责任(3月)。根据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通知》(川国资委〔2016〕3号)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旗下各机构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还做得不到位地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改进措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全面改进提升(4月—11月)。公司党委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带动党风廉洁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提升措施一项一项落实到位。进行党务公开,及时公布提升成效,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监督。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总结评估(12月)。公司党委组织对系统化防治腐败专项工作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成效评估,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向省国资委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与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勇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总经理林罡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审计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党支部、各部门和旗下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把抓好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作为严格履行廉洁建设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
(二)切实强化推进措施。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要统筹安排提升措施的落实,所有提升措施实行项目化推进,由纪检审计部建立工作台账,对提升措施逐一登记、逐一“销号”,确保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将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廉洁建设综合考核。
(三)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各部门、旗下各机构要采取工作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在广大党员和员工中深入宣传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积极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提升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公司统一设置举报电话(85323103)和举报邮箱(cyjj_jbxx@163.com),发动党员和职工群众监督工作的开展,并看到公司党委从严从实抓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的态度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