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金纪委〔2017〕26号 |
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中秋
节俭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旗下机构: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和省国资委纪检组要求,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问题,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将节俭廉洁文明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廉洁纪律,节俭文明过节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旗下机构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一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二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三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四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收受、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五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种消费卡;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八是严禁公车私用。
二、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抓好节俭廉洁文明过节八条禁令贯彻落实,认真做到廉洁提醒全覆盖,切实做到务实节俭、廉洁文明过节。
2.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开展廉洁提醒,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洁建设。
3.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廉洁教育宣传,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监督电话:13551275566;举报信箱:cyjj_jbxx@163.com。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纪委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