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2018年9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开展向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的实施意见》,对派驻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和履职保障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这一举措,有效激活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打造了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四川样本”。本期节目,记者将继续走进省属高校,为您报道派驻高校纪检监察组是如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
【正文】罗颂平,是乐山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在她办公室的抽屉里,放着一份特殊的廉洁考核表,她把这份考核表形象的称为“廉洁驾照”。
【采访】乐山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罗颂平:涉及到这个记分办法里面,应该处理的一些(有)迹象性、倾向性、苗头性行为的发生,我们就会找到相关的同志,就进行记分的一些程序性处理。
“廉洁驾照”的全称是“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是乐山市委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而制定的。乐山师范学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每个科级以上干部和党员教职工都要进行记分,一共12分,内容包括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师德师风、学术规范等9项共计120条。
【采访】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乐山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范华:这120种迹象是针对结合6项纪律,再加上高校的师德师风以及我们的学术规范,就是这样的6+2的一个内容汇集的。这些问题表象它够不上纪律处分,就它还没到那个程度,但是呢,它确实也有不规范的地方,它可能处于临界点,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给他记分,给他提醒,如果12分都没有了,我们就要提请进行党纪的处理。
除了加强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派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还同步加强了对案件的查办工作。
2018年11月,派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学校体育学院教师周某涉嫌严重违纪。
【采访】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李涛:经查实,周某侵害了学生利益,他主要是利用评定奖助学金,向学生以购买体育器材为名,截取了学生的部分奖学金。
调查发现: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周某多次以帮助学生评定获得奖助学金为名,先后要求20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购买或赞助体育用品、资助其他学生的名义,将部分奖助学金周转后据为己有,涉及金额共计1.8万余元。
【采访】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李涛:派驻组和学校党委对此非常重视,经过研究决定,给予了他(周某)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且调离了专业教师的岗位,降低了专业技术等级。
周某案件的查处,只是派驻乐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的一个缩影。自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目前已查办问题线索13件,立案查处5件5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给予政务处分3人次。
【采访】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胡丹:(学校)各自的责任意识更加强,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起来。通过各种的改革,特别是我们的一些机制的改革,压实了责任,纪委这块更加专业化。
专业、高效,是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关键词。派驻四川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就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采访】驻四川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四川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斌:监督在日常,难在经常,那么2019年的整个监督执纪,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数据明显上升,全校师生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增强了。另外一个在监督执纪当中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2019年,派驻四川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利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223人,批评教育52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2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合理运用,也让学校的教职员工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采访】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黎明艳:学校纪委被推到了台前,应该说是更好地履行了监督执纪问责忠诚的这样一个职责。
四川农业大学大力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把执纪监督的第一道“关口”,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监督执纪挺在了前面。在西南科技大学,驻校纪检监察组则在监督工作的提质增效上狠下了功夫。
【采访】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朱玉颖:强化日常监督,我们通过参加会议、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其他形式,加强对党的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督查。
除了强化日常监督,西南科技大学更是注重政治监督和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先后制定完善了招生录取、采购监督等办法,形成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事项的常态化监督。紧盯关键“事”,特别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采访】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西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立权:监督检查工作是我们的第一职责,也是基础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更好地落实“四种形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使纪委的监督专责能够更好地发挥。
监督检查工作的提质增效,让派驻西南科技大学的案件查办工作也有了明显提升。2018年5月,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举报:教授梁某有冒领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问题。
【采访】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与纪律审查科科长严中:经初核和立案审查调查,梁某身为中共党员,让17名学生办理银行卡交给自己管理,通过给这些学生银行卡发放劳务费的方式,冒领横向科研经费33万余元。
经过调查,梁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驻校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行一年多时间以来,派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共办结问题线索14件,其中立案9件,查处党员教师1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4人。
【采访】驻西南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飞:通过办案,帮助违纪违法的教职工改正了错误,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师德师风观。督促主责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主体责任和专责监督责任落地落实。
主持人: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全省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日渐压实,违纪违法现象高发频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政治生态和校园环境持续净化改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在不断转化为长效、权威、高效监督的治理效能,为推动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再见。